北京继续教育关于做好2025年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
# 文章内容
各学部(院系)、部门:
为拓宽教职工视野,提升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6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文件精神和海淀区2025年公共知识培训有关事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相关培训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时间安排
按照人力社保主管部门关于培训截止时间的要求,培训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三、培训方式和学时认定
完成培训30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2025年培训必修、选修课程均为免费。选课需选够正好的学时(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0学时),再开始学习。
参训学员通过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左下角“专题服务”的“北京继续教育”专栏,登录培训平台学习。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质生产力、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未来产业、绿色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完成课程培训后,可以自行打印学时证明,作为学时登记的凭证。
四、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的经历是教职工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必要条件。请各学部(部门)和各位教职工充分认识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参训和培训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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