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兰州市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文章内容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科室,甘肃(兰州)国际陆港、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5] 127号),现就兰州市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抓三促”行动,全面普及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形态、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国防教育、保密工作、知识产权、民族宗教、质量安全、禁毒工作、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和公共知识,培训学时不少于30学时。
公需科目采取线上培训形式,由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将参训人员电子版信息报送至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局培训科。报名成功后登录网址lzzj.ssxt.net.cn(丝路数字学堂)学习。报名时间为9月8日起至9月26日,培训时间为9月8日至11月15日止,各单位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参训时段。
参训学员在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后,参加在线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视为培训合格。未按要求参加在线课程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将不予登记审验。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密切结合用人主体业务需求,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目标,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线上”培训可采用市上统一培训平台或自主选择其他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线下”培训包括培训进修、专题讲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学术交流活动、在职学习教育、完成成果著作、挂职锻炼或外派等学时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学习方式。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管理,努力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造便利条件。
(三)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和同等学时认定获取。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定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办法》执行,由学员通过系统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审核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公需科目培训。各县区人社局、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室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县区、本领域、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任务。要加强和规范培训对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登记,培训结果作为本人年度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各县区于年底前向是人社局专技科报告本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二)充分抓好专业科目培训。各级用人主体要切实扛起用人育人主体责任,将专业科目培训作为加强本领域、本单位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主动将年度专业科目培训与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相结合,充分做好培训规划实施、日常管理和质量评估。市人社局将适时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专业科目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非公经济人员培训。针对非公经济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主体组织(尤其是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主动性不强、信息不畅、资源匮乏等问题,市人事培训考试局要主动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扶持,在政策范围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服务,逐步建立起适应非公经济组织特点的继续教育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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