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一、培训对象
旗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中直、区直驻包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范围参与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等相关人员。
#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全部为必修课。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公需科目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网络安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相关课程学习。
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取得成绩,公需科目学习记录会自动上传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学员也可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或参评的系列,参加地区、部门和单位或行业领域组织的专门业务学习,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数。
部门、单位或行业领域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应提供培训主办方的通知文件、学员签到表和结业证书等关键材料;赴外培训应提供主办方的正式通知、部门领导批示、学员参训签到表和结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 三、学习平台、学习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学习平台
1.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 baotouzj.chinahrt.com),移动端融学APP可以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000150009
2.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bt.chinahrt.cn),移动端微信搜索“人事人才服务网”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008836501
3.青橙优学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bt.nmgrcw.com) ,移动端微信搜索“青橙优学”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009984569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参学人员可自愿选择以上平台之一或自治区推荐平台进行学习。
(二)学习时间
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完成2024年度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督促参学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
2.年度审验只针对当年参与申报职称和岗位聘用相关人员的审验工作。
3.学时计入折合和减免政策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当年参与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人员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 自行打印审验卡;两类审验卡会自动生成验证专用印鉴,无需到当地人社部门加盖印章。
# 四、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 1399号)收取,学员需自行登陆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 五、其他事宜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安排部署,并加强参学人员线下培训档案材料的严格规范登记整理及佐证依据的初审和上传等工作。
# 代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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